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-涪陵民建会员熊树辉获评2016-2020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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涪陵民建会员熊树辉获评2016-2020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
作者: 黄鲁 来源:涪陵区 更新时间:2022-02-18

近日,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司法局联合对2016-2020年期间普法工作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,其中涪陵民建会员熊树辉荣获先进个人称号。

双岗建功 尽职尽责

熊树辉现任民建重庆市涪陵区委会监督委副主任、综合二支部副主委、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科长。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定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利用自学、网络学习、培训等方式,加强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,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。在法制宣传科任职期间,自觉贯彻落实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,组织实施全区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和决议,真抓实干、勤政务实,不断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,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?;垢母锖?,虽因工作调整不再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,但仍通过督察指导、示范创建等方式,推进普法工作落实。同时, 熊树辉 还利用其民主党派身份,积极建言献策,在实施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开拓创新 实绩突出

熊树辉注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,带领科室同事,切实推进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每年制定区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。改革现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方式,实行干部学法差异化考试,考试更具针对性。实施“3311”普法工程,全时段、广覆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;积极参与三大警示教育基地的升级改造,每年组织干部职工、学生等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。举办法治辩论赛、法律知识竞赛,极大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。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、法治主题公园、公交普法,举办廉政书画摄影大赛、禁毒文艺创意大赛,让群众寓教于乐、寓学于趣。发挥“尚善社工”“城东孃孃”等志愿者队伍的作用,进社区、入家庭讲好法治故事。在报纸、电视台、互联网等开设“律师说法”“法治之窗”等专版专栏,依托“涪陵发布”“涪州普法”等微信公众号,编辑《涪陵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选编》,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扩大。组织开展“三月法治宣传月”、“6·26”国际禁毒日、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,开展“十八岁成人礼”宪法宣誓,经常深入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村(社区)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逐步提高。2016年,所在的涪陵区普法办被中宣部、司法部评为“2011—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公室”。2018年,白涛街道建峰社区被司法部、民政部评为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”。2019年,涪陵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“七五”普法中期先进区,其个人被市普法办评为重庆市“七五”普法中期先进个人。2021年,涪陵区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的“七五”普法总结评估中得分位列全市区县综合排名第2名,被重庆市委依法治市办命名为重庆市首批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”。

立足本职 参政议政

熊树辉作为民建会员,注重与本职工作相结合,撰写《关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》《全面贯彻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》等16条社情民意,其中2条被市委统战部采用、2条被民建市委采用、1条被区政协采用、5条被区委统战部采用;撰写多篇政协提案、两会稿件,其中政协提案《关于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建议》,两会稿件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》《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》等7篇,助推普法工作开展?;斡朊窠ㄊ形帷⑶睦砺垩芯炕疃?,撰写《关于普法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考》等3篇调研文章,其中2篇被民建市委会采用。先后在《重庆司法行政》《重庆法治》《西部普法网》《重庆法制报》《巴渝都市报》《学法课堂》等报刊杂志网站发表有关法治宣传的经验介绍、心得体会。